我市新建居住区执行供配电新标准
根据《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公布南通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标准的通知》,近日,我市物价部门公布了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标准。
去年,本报曾接到市区某新村居民的来电,反映他们楼共用电表箱铁门关不上,保险盒、电线都裸露在外面,十分危险。而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谁都不愿意承担维修责任,经过很长时间的协调后,最终还是由居民自己分摊资金进行了整修。据了解,房地产行业市场化后,居民住宅供配电设施一般由开发商在建房时一并承建,销售结束后转交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但工程图纸资料等移交无法保证,一旦电力设施出现老化,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护、改造,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常常互相推卸责任,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甚至用电安全。为此,我省政府部门出台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统一收费、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办法。“新规的出台,将缓解我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运营维护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更好地保障居住区开发商、供电企业、居住区业主的三方权益。”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我市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标准为:全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标准(不带电梯多层住宅)为190元/平方米。其他类别的供配电工程价格标准根据《江苏省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系数计算,系数标准为:带电梯住宅为1.2、办公用房为1.3、商业用房为1.5、别墅(含联排)为1.5、保障性住房为0.90。同时规定,不带电梯住宅以及保障性住房标准下浮5%,其他类别不下浮。新规明确规定,供电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并履行工程服务协议后,承担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建成后电网的日常运行、维护、抢修,以及更新改造等任务。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建居住区房地产开发单位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供电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用电申请手续。供电企业经现场勘查后拟定供电方案,方案经审批和答复、确定供配电工程服务费用后,双方签订《居住区供配电工程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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