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督导队伍素质 推进督导事业发展
启东市督学 岗位培训材料 |
提高督导队伍素质 推进督导事业发展
启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潘卫斌
要全面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障作用,就必须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素质。教育部在《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1999]6号)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行政管理型和专家型相结合、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数量足够、素质较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可见,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新世纪教育督导需要的高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实践性很强的研究课题。
国务委员、原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同志明确指出:“我国教育督导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是履行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的职能,即‘督政’,二是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监督、评估、检查、指导的职能,即‘督学’,这两者是紧密结合的”。因而,作为肩负着督政与督学两大任务的具体的教育督导者,必须明确主要职责,提高专业素质,遵循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督导事业发展。
一、教育督导者的主要职责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教育督导者的主要职责是: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依法督导。熟悉和掌握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钻研教育理论,探求教育督导规律,努力成为教育督导的研究者、设计者和组织者。
二、教育督导者的专业素质
教育督导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教育督导者的专业水准不仅决定着教育督导的质量,而且影响着教育督导的权威。要实现教育督导理论与教育督导实践的结合,取得教育督导的成功,就必须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素养。综观国内外教育督导理论与实践,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素养主要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符合时代精神的教育督导理念
教育督导理念是指教育督导者在对教育督导本质理解基础上形成的关于教育督导的观念。可见,教育督导理念支配着教育督导者的督导行为。教育督导在保证教育事业在21世纪对人类社会、时代发展产生前所未有的普遍、持久、深刻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价值方面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它要求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有高度的自觉性、责任感和创造性地工作,尤其要求教育督导者具有明晰和正确的教育督导理念。因此,教育督导者必须善于学习各种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在批判性吸收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又一个正确的教育观念,逐步构筑起全新的相对稳定的教育观念群,从而不断丰富和拓展自己的教育督导理念,在这样的督导理念支撑下,教育督导者才能始终以创新的精神去从事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者的督导理念,主要是在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形成政府、学校的主体责任和主体发展观。
教育督导者对什么是政府和学校的主体责任要有正确的认识。就政府而言,我们不能仅从经费投入上去考察政府抓教育的行为和承担的责任,而应站在当今世界教育和人才竞争的战略高度,考察政府是否将教育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战略性的知识产业和关键的基础设施,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全面负责。就学校而言,我们要摆脱应试教育对教育督导的影响,依法考察学校的办学行为,紧紧围绕学校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主体责任进行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者在以主体责任观对政府在管教育、学校在办学过程中的主体责任进行督导评估时,还应以主体发展观去督导评估政府与学校主体发展的层次与水平,因为督导评估的目的在于促进政府与学校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教育督导者应把督导评估的重点放在政府与学校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的发展需要,主动进行教育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努力实现教育发展目标上。对政府部门,要着重督导评估全面深化以体制、机制、投资三位一体的教育改革,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投资体系的情况。对学校,要着重从上一轮发展状况、下一轮发展机制、教育资源、校务管理、办学水平等方面督导评估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总之,“发展”作为一个中心词,在教育督导者的教育督导价值空间中应得到充分具体的体现。
2、切合现代要求的专业知识结构
教育督导者应该具有与现代教育督导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结构。教育督导者的专业知识结构主要有两个层面构成:第一层面是有关当代科学和人文两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工具性学科的扎实基础和熟练运用的技能、技巧。第二层面是有关教育督导类的知识,它主要由帮助教育督导者认识教育督导对象、教育督导活动和开展教育督导研究的专门知识构成。教育督导者大多来自教学和管理的第一线,具有某一学科的专门知识或学校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虽然他们能凭借这些知识从事教育督导,但毕竟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教育督导作为一门专业,有其相应的专业知识。在这方面,教育督导者要加强教育督导理论、教育督导制度、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技术方法、教育督导策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教育督导研究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教育督导者的专业知识结构越完善,就越能准确地扮演教育督导的角色,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督导理论与教育督导实践相结合中的中介作用。
还必须指出的是,由上述两个层面构成的教育督导专业知识结构是相互支撑、渗透与有机整合的,这种整合了的专业知识,表现为教育督导者的督导行为的科学性、导向性和权威性,它充分显示出教育督导作为一个专门职业有其丰厚而独特的专业知识要求。
3、胜任本职工作的督导研究能力
教育督导者应该具有胜任现代教育督导工作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交往能力。教育督导者不仅要与政府有关部门交往,而且要与学校的校长、教师和学生交往。教育督导活动中,教育督导者一方面要保持教育督导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要尊重、理解督导对象,千万不能以督导自居,忽视与督导对象的沟通与交流,忽视自身的人格影响力。其实,无论是终结性的督导评估,还是形成性的督导评估,都离不开督导对象的主动参与,教育督导者只有与教育督导对象建立真诚的合作关系,共同总结经验,探究问题,寻找对策,才能取得积极而良好的督导效果。所以,交往能力是教育督导者的最基本的能力。
其二是评估与指导能力。首先,教育督导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必须具有评估能力。教育督导者不仅要注意学习和掌握评估的技术与方法,而且要善于选择和运用评估的技术与方法。这种能力对教育督导的有效性具有重要影响。其次是教育督导者的指导能力。教育督导,不只在“督”,更重于“导”。教育督导的导向功能的发挥,与教育督导者的指导能力密切相关。正确的指导有助于教育督导对象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因此,教育督导者应在教育督导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指导能力。
其三是教育督导研究能力。具有科研的意识、知识与能力,是所有专业人员的共同特征。因此,提高教育督导者专业化水平,必须强调有关研究能力的要求。教育督导者的研究能力,首先表现为对自己的教育督导实践和周围发生的教育现象的反思能力,善于从中发现问题,对教育督导保持探索的习惯,敏锐感受、准确判断教育督导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地改进自己的工作并形成理性的认识。其次,教育督导者研究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则是对新的教育问题、思想、方法等多方面的探索和创造能力,运用多方面的经验和知识,综合地创造性地研究和设计教育督导方案的能力。
三、教育督导者的基本要求
1、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我们聘任的各位督学都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行政和业务能力。但是,教育督导工作是政策性、业务性、科学性都很强的工作,面对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急速发展的新形势,所有督学都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首先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学好“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认真学好全国、全省、南通、启东市教育工作会议的有关文件和有关法规、方针、政策,为依法督导提供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撑;还要学好相关领域,特别是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知识,以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水平。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通过学习,深入进行理性思考,研究和探讨教育督导的基本经验和规律,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使督导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2、敢于创新,贴近时代发展脉搏
督导工作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我国现行的督导制度特别是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督导工作制度,可以说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的结果。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环境、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督导工作的思想观念、组织形式、运作机制和工作方式等,也应随之变革和创新。我们要切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遵循科学发展观,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点、做法中解放出来。要冲破老的经验的束缚,冲破条条框框的束缚,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大力探索和开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只要有利于教育改革和发展,有利于依法治教、落实政府行为,有利于调动校长、教师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培养人才、提高质量,有利于教育督导事业的进步,都可以尝试和实践。因而各位督学既要善于继承督导工作的一些好传统、好做法,又要善于将先进的现代管理科学、人文科学以及现代化的手段运用到督导工作中来,不断更新督导工作的思路、手段、方法,增强督导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可操作性,用新思想、新观念、新方法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3、勇于实践,积极参加督导调研
督学的主要任务是:参加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督导评估活动;根据工作需要就某个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督导评估活动中,督学是我们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各位督学积极参加督导活动,发挥自己的经验优势和权威作用,在督导的同时指导和帮助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是督导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的工作方式,每位督学都应主动参加。当前应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在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如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如何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如何解决现行考试评价制度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矛盾;督导工作如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和导向作用等问题。调查研究务求深入扎实,弄清情况,作出分析,提出对策。
4、严于律己,树立督学良好形象
督导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对督学的作风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督学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督学的作风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形象,而且关系到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工作的形象。每个督学都应严肃认真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遵守《督学行为准则》,做到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摸真情,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和虚假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尊重实践、尊重基层的单位和同志,虚心向他们学习,倾向他们的意见,了解他们的思想,掌握他们的脉搏,发挥正确的指导作用。要严于律己,廉洁自律,成为教育工作者的楷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树立起督导的权威和良好的形象。
各位督学、同志们,教育事业是关系民族复兴和国家强盛的千秋伟业。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展现了光明灿烂的前景,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善于学习,锐意创新,求真务实,转变作风,为全面开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