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环境布置和国旗升挂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
环境布置和国旗升挂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教管办,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欢度国庆佳节,在全系统上下营造喜庆祥和、团结向上的节日气氛,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师生的国家观念和国旗意识,现对国庆期间环境布置和国旗升挂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环境布置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近期重大活动,在欢度节日的喜庆气氛中进一步突出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和谐平安的主题。各中小学校学校节日期间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手段大力营造烘托节日氛围。
二、国庆期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做好国旗升挂工作。
(一)市区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和文明单位,升挂国旗率应达到100%。其他单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升挂国旗。
(二)升挂国旗禁止下列行为:
(1)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2)将国旗插挂在空调架、树枝等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设备上;
(3)将国旗与商品广告挂在一起;
(4)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低于其他旗帜或者偏离中心位置或突出位置。
启东市教育局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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