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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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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考办公室、扬州教育考试院:  

  为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级别及考试时间  

  1.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分毛笔、硬笔两种考试,均开考1~10级。  

  2.考试时间: 上半年5月16日,下半年11月21日。具体安排为:  

  硬笔书法  1~8级上午 8:30~10:00;  

  9~10级上午8:30~11:00;  

  毛笔书法  1~8级下午14:00~15:30;  

  9~10级下午14:00~16:30。  

  其中,硬笔、毛笔9~10级考试,都含1小时的笔试理论考试时间。  

  二、报名工作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上半年3月16日至4月10日;下半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  

  (2)考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3)省教育考试院将于3月15日(9月15日)前开通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网络服务器,4月11日(10月17日)关闭服务器。各市考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  

  2.报名要求  

  (1)考生首次报名最高只能报考3级,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考。首次报考7级以上的考生,须经具有高级教师资格的培训老师推荐。  

  (2)考生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后,再次报考时应根据上次考试的成绩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  

  (3)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报考毛笔和硬笔两种考试。  

  (4)考生报名时须填写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上交1张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用于采集照片信息制作准考证等,清晰的蓝底或白底彩色照片均可)。  

  3.相关资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1)各报名点根据考生的报名号,将考生照片依次贴在A4相册纸上(用省统一软件打印的相册贴纸,不可自制另外格式)上交市考办。各市考办于4月17日(10月23日)前送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统一进行扫描。  

  (2)各市考办于4月17日(10月23日)前将2009年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用管理系统软件自动生成打印,不可自制)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联系人:华昭余,联系电话:025-83235920。  

  (3)考试结束后,各市考办将试卷和考场签到册一并交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三、考试实施  

  报名结束后,各市根据考生的分布情况,本着就近考生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应设在中、小学校及条件较好的培训机构内。考试期间,考点应设有休息室,供送考人员及送考家长休息。  

  1. 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先在考场签到册上签到。作品纸按序号与考生的座位编号对应发放。  

  (1)硬笔1~3级每名考生发放1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2)硬笔4~5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专用纸二张,收回作品一张;  

  (3)硬笔6~7级每名考生发放2号、3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2号、3号专用纸书写的不同字体作品各一张;  

  (4)硬笔8~10级每名考生发放4号、5号专用纸各二张,收回4号、5号专用纸书写的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9~10级还要收回试卷一张。  

  (5)毛笔1~3级每名考生发放四尺四开生宣纸二张,收回一张作品;  

  (6)毛笔4~7级发放四尺三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  

  (7)毛笔8~10级发四尺对开生宣纸四张,收回自选临摹、命题创作作品各一张,9~10级还要收回试卷一张;  

  (8)考生完成作品交卷离场时,监考教师应当面将考生信息条形码贴在考生作品正面的左下方(试卷上不得有其他任何形式的考生信息,否则该试卷将视为无效)。  

  试卷不需装订,按序号清点无误后与考场签到册一同装入试卷袋并密封。  

  2.试卷接、送时间及地点安排:  

  接卷时间:上半年5月14日中午前;下半年11月19日中午前。  

  接卷地点:省教育考试院(江东北路297号一楼大厅)  

  送卷时间:上半年5月18日中午前;下半年11月23日中午前。  

  送卷地点: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四、培训机构建设  

  各地应积极发展书法水平等级考试的培训机构,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办学单位,具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及艺术类办学许可证的社会培训单位,均可申请成为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培训机构。各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可成立一个中心培训机构,配合市考办做好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推广、宣传、生源发动工作。  

  中心培训机构及培训机构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各市考办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经审核符合认定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颁发认定证书。  

  五、师资队伍建设  

  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书法师资队伍的建设。书法教师分为普通书法教师(教授一至七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教授一至十级学生),高级书法教师在普通书法教师的基础上产生。各市推荐的书法教师由南京艺术学院负责培训。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教师,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与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共同审批颁发聘用证书。  

  六、经费管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6]54号《省物价局关于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的有关精神,考级报名费10元/人,考级费(含证书费)1-5级60元/人,5级以上每增加一级收费标准增加10元。  

  

  

附件1:  

2009年全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考务工作时间表  

  

时 间(上半年)  

工 作 计 划  

责 任 单 位  

1月30日前  

完成书法考试所有报表的印制  

省考试院成社处  

2月20日前  

完成书法考试软件的修改、下发  

省考试院成社处  

3月16日—4月10日  

书法等级考试网上报名  

各市考办  

4月17日前  

各市上报报名有关数据,申报试卷数  

各市考办  

4月30日前  

完成各级别试卷的命题  

南艺  

5月10日-13日  

监印试卷  

省考试院成社处  

5月14日  

各市领取试卷  

省考试院成社处、各市考办  

5月16日  

考试  

省考试院成社处、各市考办  

5月18日  

各市送试  

各市考办、南艺  

5月19日-6月15日  

阅卷  

南艺、省考试院成社处  

6月16日-20日  

核、登分,数据统计  

南艺、省考试院成社处  

6月30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省考试院成社处、南艺  

7月30日前  

完成各级别考试证书的打印及发放  

省考试院成社处、南艺  

下半年  

  

  

8月30日前  

对书法考试软件修改、完善、下发  

省考试院成社处  

9月16日-10月16日  

书法等级考试网上报名  

各市考办  

10月23日前  

各市上报报名有关数据,申报试卷数  

各市考办  

10月30日前  

完成各级别试卷的命题  

南艺  

11月15日-18日  

监印试卷  

省考试院成社处  

11月19日  

各市领取试卷  

省考试院成社处、各市考办  

11月21日  

考试  

各市考办  

11月23日  

各市送试卷  

各市考办、南艺  

11月24日-12月15日  

阅卷  

南艺、省考试院成社处  

12月15日-20日  

核、登分,数据统计  

南艺、省考试院成社处  

12月30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省考试院成社处、南艺  

  

附件2: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贴1寸蓝底  

彩色照片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年  月  

邮 编  

  

学校名称  

  

培训机构名称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午  

报考类型  

硬  笔  

毛  笔  

报考级别  

  

  

有资格证书的教师签名  

  

  

上次考试  

成  绩  

     级(合格、优秀)  

      级(合格、优秀)  

上次证书编号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说明:  

1.考生根据自己学习书法的实际情况,在培训教师的指导下,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首次报考最高可报考三级,第二次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根据上次考试成绩,合格者只能逐级报考,成绩优秀者可越一级报考,可同时报考硬笔和毛笔的考试。  

2.本次两个考试项目,报考级别均为:1、2、3、4、5、6、7、8、9、10级。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粘贴一张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并随报名表附一张一寸蓝底或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用于照片的信息采集。  

3.有资格证书的教师签名一栏须由考生的培训教师(获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颁发的教师资格证)签名,如考生没有参加培训,请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该栏不用填写。  

4.该登记表为考生报名依据,请各市在考试结束后与试卷一并交南京艺术学院成教院。  

  

  

  

附件3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试卷申报统计表  

                                   考试时间:20   年   月   日   

市考办名称(盖章)  

  

考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E-mail  

  

  

手  机:  

试 卷 申 报 数(袋)  

     项                 目  

  

级别  

硬   笔  

毛   笔  

5份/袋  

30份/袋  

5份/袋  

30份/袋  

1 级  

  

  

  

  

2 级  

  

  

  

  

3 级  

  

  

  

  

4 级  

  

  

  

  

5 级  

  

  

  

  

6 级  

  

  

  

  

7 级  

  

  

  

  

8 级  

  

  

  

  

9 级  

  

  

  

  

10级  

  

  

  

  

硬笔  

        

   

1~3级)  

   

4~7级)  

高级  

8~10级)  

   

  

  

  

  

毛笔  

        

   

1~3级)  

   

4~7级)  

高级  

8~10级)  

   

  

  

  

  

报考人数合计  

  

  

  

附件4: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形式和范围  

  

为保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考试将考试范围予以公布。为避免考生完全为考试而突击专练一首诗词,使得考试的目的失去,又不增加考级的难度,经研究决定,在考试前公布命题创作的ABC三份试题(自选临摹部分不用范围),本年度两次考试前由主考学校抽出其中一份作为正式考题。  

硬笔1-3级  

自选创作:楷书一件。字数40字左右,内容不限(自备)。32开。(提供16开纸张,内芯为32开)  

硬笔4-5级  

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字数60字左右。16开。  

A: 参差烟树灞陵桥。风物尽前朝。衰杨古柳,几经攀折,憔悴楚宫腰。夕阳闲淡秋光老,离思满蘅皋。一曲阳关,断肠声尽,独自凭兰桡。(柳永《少年游》)  

B: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去年时。(柳永《少年游》)  

C: 绿槐高柳咽新蝉,薰风初入弦。碧纱窗下洗沉烟,棋声惊昼眠。 微雨过,小荷翻,榴花开欲然。玉盆纤手弄清泉,琼珠碎却圆。(苏轼《阮郎归·初夏》)  

硬笔6-7级  

命题创作:楷书一件,其他字体一件,书写内容相同。字数各60字左右。16开。  

A: 何处望神州?满眼风光北固楼。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年少万兜鍪,坐断东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辛弃疾《南乡子 登京口北固亭有怀》)      

B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欧阳修《浪淘沙》)  

    C: 枕簟溪堂冷欲秋。断云依水晚来收。红莲相倚浑如醉,白鸟无言定自愁。书咄咄,且休休。一丘一壑也风流。不知筋力衰多少,但觉新来懒上楼。(辛弃疾《鹧鸪天 鹅湖归病起作》)  

硬笔8-10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须为古帖(自备),字体不限。字数70字左右。16开。  

命题创作:字体不限,字数70字左右。16开专用纸。(临摹和创作中必须有一件是楷书,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  

    A: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凤栖梧》)  

B: 记得画屏初会遇。好梦惊回,望断高唐路。燕子双飞来又去,纱窗几度春光暮。 那日绣帘相见处,低眼佯行,笑整香云缕。敛尽春山羞不语,人前深意难轻诉。(苏轼《蝶恋花》)      

C: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谷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苏轼《临江仙》)  

注1:1-5级建议使用规范字,5-10级简体、繁体不限。  

注2:硬笔书法标点符号可占一格。  

注3:临摹部分必须是临摹古代毛笔字帖,不可以临摹当代书法和以创作取代。  

注4: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否则以作弊论处。  

注5:9-10级另加试《书法常识》,范围为《书法常识百题》,见《书法考级教程》(毛笔8-10级),金丹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考硬笔9-10级者理论部分也以此书为准。)  

毛笔1-3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自选一种,字数10字以上(中楷、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四开,竖式。  

毛笔4-7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三开,竖式。  

    命题创作:五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自选一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也可不同)  

    A: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李白《古朗月行》)  

B: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孟浩然《春晓》)      

C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  

毛笔8-10级  

自选临摹:字帖不限,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自选一种。字数20字以上(小楷应自行增加),四尺对开,竖式。  

    命题创作:七言诗一首,楷书、隶书、篆书、行书、草书自选一种。(临摹和创作中必须有一件是楷书或隶书,不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  

A: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苏轼《题西林壁》)  

B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贺知章《咏柳》)  

    C: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白居易《大林寺桃花》)  

    注1:毛笔书法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一律竖幅。  

    注2:临摹部分必须是临摹古代字帖,不可以临摹当代书法和以创作取代。  

    注3: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否则以作弊论处。  

    注4:9-10级另加试《书法常识》,范围为《书法常识百题》,见《书法考级教程》(毛笔8-10级),金丹主编,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  

书法常识考试样题(不是范围  

    请将一个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每题的挂号内,每题10分。(60分为通过)
    (书法常识通过者方可决定考生9-10级的等级)  

    1.殷商时期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被称为(      )  

A 甲骨文  B 金文  C 石鼓文  D 瓦当文  

2.“瘦金体”的创造者是(      )  

    A 宋徽宗  B 宋高宗  C 唐太宗  D 唐玄宗  

3.钟繇是著名的书法家,他生活的时代是(      )  

    A 殷商  B 三国  C 汉代  D 唐代  

4.传世小楷名作《黄庭经》的作者是(      )  

    A 索靖  B 王羲之  C 王献之  D 苏轼  

5.“初唐四家”除了虞世南、禇遂良、薛稷之外,还有一位是(      )
        A 智永  B 欧阳询  C 颜真卿  D 李邕  

6.被称为天下第二行书的是(      )  

    A 王羲之《兰亭序》  B 苏轼《黄州寒食诗帖》  C 颜真卿《祭侄稿》  D 米芾《蜀素帖》  

7.祝允明、文徵明、陈淳、王宠在书法史上被称为(      )  

    A 宋四家  B 吴门四家  C 楷书四大家  D 元四家  

8.董其昌的书法风格是(      )  

    A 浑厚  B 淡雅  C 古拙  D 苍茫  

9.下面有一个碑不属于汉隶(      )  

    A 《张迁碑》  B 《乙瑛碑》  C 《峄山碑》  D 《礼器碑》  

10.下面有一个帖不属于乾隆皇帝“三希堂”的三希之一。(      )  

    A 王羲之《快雪时晴帖》  B 王羲之《兰亭序》   C 王献之《中秋帖》  D 王珣《伯远帖》  

    考级报考提醒: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等级报考,不要过高选择等级。降级只能在同一档次中降级,报考高级(8-10级)者,最多降至8级,中级者(4-7级),最多降至4级,如考试水平低于上述底限,将视为未通过,不发等级证书。  

  

  

附件5:  

  

  

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  

  

  

  

        

  

  

  

  

  

  

  

  

  

申请单位(章)                          

  

  

填 表 日 期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  

南 京 艺 术 学 院 考 级 委 员 会  

申请单位   负责人  

  

职务  

  

联系  电话  

 机:  

办公室:  

培训主管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培训地点  

  

联系E-mail  

  

通信地址  

  

邮 编  

  

书法教师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招生范围  

  

培训计划  

  

宣传计划  

  

市自考办意见:  

  

  

  

(公章)  

    日    

南京艺术学院意见:  

  

  

  

(公章)  

      

省教育考试院意见:  

  

  

  

(公章)  

        

登记编号  

  

  

说 明  

1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需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情况简介。  

2.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后,省教育考试院与南京艺术学院、市自考办、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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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