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启东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特教学校、有关医院:
为做好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含单招)体检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启东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由陆圣华、沈俊涛、施洪飞、陆健泉、崔炯明、林思敏、季春雷、龚伟等同志组成,由陆圣华、沈俊涛同志任组长,施洪飞、陆健泉、崔炯明同志任副组长。
体检领导小组下设体检站,站址:特殊教育学校。由崔炯明同志兼任站长,黄飞、季春雷、龚伟同志任副站长。黄飞同志任主检医师,负责体检工作中有争议问题的协调。
为确保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对体检工作的领导,加大管理力度,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务和工作人员参加体检工作。加强岗位责任制和追究制的落实,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要切实做好体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苏教考招〔2010〕3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省下发的《招生体检工作手册》,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实施要领、严格执行标准。
体检站将恪守“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坚持服务创新。精心选好体检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妥善安排血检任务;认真做好信息生成、录入工作;严格管理体检信息。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启东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附件1:2010年启东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附件2:2010年启东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日程安排表
附件3: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残疾考生体检情况登记表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卫生局
二○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高校 招生 体检 通知
抄送: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启东市教育局 2010年3月8日印发
(共印28份)
附件1
2010年启东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
为认真做好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根据苏教考招〔2010〕3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考生人数多,工作任务重,体检时间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特制定2010年启东市体检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服务社会、服务院校、服务考生”的宗旨,把体检工作重点定位于“服务”,真正实践“把关心送给考生、把方便让给学校”的诺言。严格按照《招生体检工作手册》中规定的程序组织体检,建立健全体检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重点、细化办法、采取措施,努力维护招考的公平公正,为创建“平安高考”、“和谐高考”打好坚实基础。
二、体检组织与管理
在市招委会领导下,成立市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体检工作。体检工作领导组下设体检站,具体负责体检工作,体检站由具有二甲资质的医院领导和招办相关人员共同负责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体检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校医等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调整、交通安全、体检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体检任务。
三、工作人员选聘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必须认真做好体检医师和工作人员的选聘工作,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医务和工作人员参加高考体检工作。
所有体检工作人员要奉公守法,规范地遵守体检纪律,要认真学习相关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和体检标准等,掌握正确的检查方法,克服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杜绝违纪舞弊行为,确保体检结论准确无误。
各参检医生要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避免出现差错,按要求认真填涂体检卡,并对本人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在体检工作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参检医务人员在体检时,态度要和蔼,询问要有耐心。每项检查都要验证考生是否与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体检按科别或检查项目固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检查时要认真、细心、准确、不漏项,按统一规定的体检工作方法进行。
体检时体检医师应当场告知考生的视力、校正度数、血压。考生若有疑义,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
体检记录要清楚、规范,使用专用印章或署名,字迹清晰不潦草。如有更改,必须经主检或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盖章。主检医生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并报市中心体检站审定。
领检人员负责带领本组考生至各科室进行体检,负责体检信息卡的传递、保管(不得交给考生自己携带),体检结束后负责逐项检查信息卡上信息点是否规范填写。
市招办参与体检站工作的人员负责体检的组织与协调,负责体检信息的扫描录入、逻辑检查、修改,负责《体检结论通知书》发放和复检审核等工作。
四、体检项目
肝功能(转氨酶)、胸透、眼科、内科、外科、口腔科、耳鼻喉科。
五、体检标准
1.报考普通高校各专业以及公安、政法、航海、体育、艺术等特殊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其中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2.所有考生须进行肝功能(转氨酶)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45单位以下),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3.报考军事院校、公安院校考生的身体基本条件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普通高校、军事院校、公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中相关内容。
(1)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军检、面试工作由江苏省军区组织实施。
(2)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考生的面试和体能测试由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报考公安院校考生的面试和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其中,报考江苏警官学院考生的面试和体能测试由江苏警官学院组织实施。
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检检查表外科项目的医师意见一栏,如该考生仅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军校无军籍学员,下同)、公安院校(含政法院校招收的公安类专业,下同)受限,则此栏应填写为“合格”。
六、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公安院校(专业)面试、体能测试时间
今年军事院校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仍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凡符合军事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身体条件的考生,按下列相关要求,自行前往参加军事院校的军检、面试,或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体能测试者,一律不予录取。
1.凡拟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先参加各市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政审、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并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检、面试。
2.凡拟报考公安部属院校,以及报考公安部属院校同时兼报江苏警官学院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面试、体能测试点,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共同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
3.凡拟报考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参加该校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
七、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有关要求
1. 5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障碍诊断证明和考生本人的书面申请,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分别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于4月30日前将考生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省教育考试院在5月20日前通知申请免外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到指定医院做脑干听力检查(检查费用自理),确属听力有障碍的考生,其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外语听力方可免予测试,其外语成绩的计算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确属听力有障碍但不申请外语听力免予测试的考生,如考试时需佩戴助听器进入考场,须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其考生名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佩戴助听器进入考场。
八、体检结论的认定
体检结束后,市招办使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软件,打印书面的体检结论,以及是否基本符合军事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身体条件等信息,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各校须认真做好残疾考生的登记上报工作,请按附件要求于体检当天交市招办驻站联络员,不得漏报。体检过程中须加强残疾考生的认定和登记工作,不得遗漏。
九、收费标准
体检费执行省物价局2000年核定标准,每生收20元,交市招办。肝功能收费标准,执行市物价局对医院核准的相关收费标准。由学校代收,交市招办后转交医院财务部门。
十、主要工作日程
3月3日--3月10日:组织血检。
3月10日:学习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3月18日:建立体检工作领导组、体检站。
3月22日:召开各校送检工作会议。
4月2日:召开体检工作人员培训会议。
4月3日—4月15日:体检。
4月3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信息汇总、工作简报。
启东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
附件2
2010年启东市普通高校招生
体检日程安排表
|
时间(4月)
|
送检学校
|
人数
|
小计
|
|
3日
|
吕四中学
|
474
|
474
|
|
4日
|
汇龙中学
|
535
|
535
|
|
6日
|
汇龙中学
|
536
|
536
|
|
7日
|
东南中学
|
530
|
530
|
|
8日
|
东南中学
东安中学
|
263
269
|
532
|
|
9日
|
建新中学
东海中学
|
353
170
|
523
|
|
10日
|
东海中学
启东中学
|
166
400
|
566
|
|
11日
|
启东中学
|
506
|
506
|
|
12日
|
大江中学
|
525
|
525
|
|
13日
|
大江中学
|
528
|
528
|
|
14日
|
江海中学
第一职教中心
|
436
85
|
521
|
|
15日
|
第二职教中心
|
256
|
256
|
|
合计
|
|
|
6032
|
说 明:
1.上午7:30开检,下午2:00开检,考生宜提前15分钟进站候检。
2.每日体检总人数应三等分,分别于上午7:15、9:00、下午
1:45先后进站,以减少等候和拥挤。
3.凡遇两校同日体检的,相互协商行事。提倡大校谦让,远道优先。
4.市报生随到随检。
附件3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残疾考生体检情况登记表
学校
|
序号
|
考 生 号
|
姓 名
|
性别
|
残 疾 情 况 ( 详 细 说 明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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